刑满释放人员成“励志网红” 到底励了谁的志?******
挤入流量新赛道 刑满释放人员成“励志网红” 到底励了谁的志?
主播王某(化名)把自己的《释放证明书》贴在朋友圈封面上,上面写着他的户籍所在地、犯罪事由和服刑时间。不知从何时起,打开抖音、快手搜索“刑满释放”,便会看到许多自述刑满释放的博主,用短视频或者直播进行分享和创作。
一个新流量赛道悄然出现,运营个人账号的刑满释放人员们共同踩出一条“浪子回头励志网红”的新赛道。
然而,这样的“励志网红”也问题不断。近日,小红书平台账号“天郎哥哥”晒出自己的《释放证明书》并写道“我不会接受别人对我的施舍……重获新生……希望大家关注我”,得到很多网友支持。但很快,有网友发现并曝光其所犯罪行为强迫卖淫罪。该账号也很快搜索不到。
刑满释放人员当主播
有何乱象
有人过往罪行被曝光账号被关闭
上述小红书“天郎哥哥”被曝光其所犯罪行为强迫卖淫罪后,网友纷纷表表示其“不配重新开始”并获得支持和关注,认为“这样的人如果可以做励志网红,真是荒诞至极、令人愤怒”。
与此同时,在微博拥有账号的“寻亲男孩今晚有没有哭”的主播,自述悲惨寻亲经历,称命运坎坷曾误入歧途,进入“社会大学”(即监狱),收获不少同情。在抖音上吸引了12余万粉丝后,“寻亲男孩今晚有没有哭”开始直播带货,用偏贵的定价向女性粉丝卖卫生巾,却被发现、曝光其所犯罪行是强奸罪——他曾持刀强奸不到15岁的女性受害人。消息曝光后,群情激愤,众怒难消,网友纷纷表示“愤怒至极”“不可容忍”。
截至发稿时,记者在两个平台上均已搜索不到上述账号。但如果在多个短视频平台搜索“刑满释放”,会有大量刑满释放人员经营账号跃入眼帘。
有人称没有收入要“养家糊口”
主播成某(化名)的直播往往开始得早,将近凌晨2点才会结束。成某告诉记者,这是一份有付出就有回报的工作,而他现在能找到的其他工作“收入和回报都不成正比”。
事实上,自从有粉丝在直播间告诉王某,某抖音账号主播的刑满释放人员身份是假的,浪子回头是其假人设之后,王某就把自己的《释放证明书》贴了出来。
主播王某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他告诉记者,他做视频账号,因为不吐不快。“一是为了发泄自己心里的压抑,二是希望别人看到我的事情之后能够遵纪守法,这是我的初衷,监狱里面的生活真是太难了。“
被问及在账号中直播带货是否抱有赚钱的目的,王某是这样回答的:“我现在没有收入,粉丝告诉我可以挂小黄车,别人可以买东西,我肯定不排斥赚钱的机会,就挂了。但也没有为此去讲解商品,我连那些商品都没有。”
成某告诉记者,经营账号全为“养家糊口”,其直播打赏和带货收入有限且不稳定,但“好的时候要比我们这个县城的平均收入高”。
出狱后缺乏一技之长,工作难找
王某告诉记者,出狱后,像开网约车、送快递、送外卖这样的好工作,他都找不到。
同为“刑满释放”主播的成某则对记者表示,刑满释放人员大多学历较低且缺少一技之长,在网约车司机等职业将其拒之门外时,最理想的去处是不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小企业。
“刑满释放”主播王某和成某都表示自己没有签约公司。成某告诉记者,他曾经短暂加入过“工会”——一个帮忙进行策划和推流的组织,需要分成30%左右。“但是我这个类型太冷门了,很多内容他们都不知道,帮不上忙,没多久我就退了。”
成某表示,经历了近10年的服刑,他并非利用刑满释放这一身份,而是因为这是他唯一的创作源泉、了解的内容。在作为刑满释放人员分享之外,成某也曾尝试运营过亲情有关的内容,但反馈平平。2023年1月12日,成某在自己的账号上发布新视频,表示尽管运营视频账号带来了一定的收入,成某还是希望年后去找一份别的工作,如果工作不顺,接下来就要专心做账号。
是谁在关注他们?
记者观看直播、参与粉丝群聊发现,在刑满释放博主的直播间,有大量服刑人员家属问问题、和主播互动并打赏,他们有许多无法从其他渠道解决的困惑,比如该给服刑人员打多少钱,送什么样的衣服是他们需要的。
主播成某在赌场做“小弟”而后因经济犯罪入狱9年有余。一个关注者问成某:“(在服刑的亲友)总说让我不要去,麻烦,我该不该去?”成某回答说:“能去就去,那么说是怕你折腾、怕你花钱、怕你费事,心里肯定是希望你去看他的。”
争论
抛开公平与否,只说社会影响,刑满释放人员很可能会因为无法生活而变成一个更严重的罪犯、走上极端,社会应该对这种犯过罪的人有一定的包容性。
互联网营销师现在正在全面培训并颁发相关资格,以后需要培训和持证上岗。如果不允许有犯罪记录者进入这一行业,对用户价值观的传递和保护将起到一个重要作用。如果有MCN公司以此为流量口,用“刑满释放”做流量去带货,价值观是不对的。
刑满释放人员可当“励志网红”吗?
刑满释放人员可当“励志网红”吗?对此,不同专家说法并不统一。
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陈嘉伟律师对此表示,抛开公平与否,只说社会影响,刑满释放人员很可能会因为无法生活而变成一个更严重的罪犯、走上极端,社会应该对这种犯过罪的人有一定的包容性。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则告诉记者,主播是一个出现在公共领域中的社会形象,其代表的不仅是一个职业,往往更是需要粉丝和打造人设来进行对外表演的特殊职业。
2022年4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到,一段时间以来,网络直播乱象、青少年沉迷游戏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亟需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格规范。通知要求,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网络直播平台在主播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坚持把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艺术水准、社会评价作为选用标准。对政治立场不正确、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失德失范人员坚决不用。
朱巍表示,“现在对一些公众人物,比如说明星偷逃税、存在私德问题都要予以禁封,那么对网红来讲怎么能出现这种情况?还是要把底线给划好。”
2020年7月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11个新职业,其中互联网营销师下面的“直播销售员”工种成为本次颁布的国家新职业,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引发关注。
“互联网营销师现在正在全面培训并颁发相关资格,以后需要培训和持证上岗。如果不允许有犯罪记录者进入这一行业,对用户价值观的传递和保护将起到一个重要作用。如果有MCN公司以此为流量口,用‘刑满释放’做流量去带货,价值观是不对的。”朱巍这样说。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邓千秋律师则表示,仅仅因为相关人员以“刑满释放”的标签博眼球而施予红包、打赏等,“公序良俗”原则可能成为认定此种情况下的打赏、发红包等赠予行为无效的理由,但需要具体、成熟的司法实践予以明确,目前还没有见到相关的判例。
而陈嘉伟律师提出,在上述引起网友愤怒的两个案例中,刑满释放人员均是强迫卖淫、强奸等不被社会包容的犯罪事由,有具体的受害者和真切的伤害。
陈嘉伟律师表示,如果刑满释放的强奸犯在直播中暴露被害人的相关个人信息,或者其他损害到被害人名誉的言论、行为,博取流量,被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停止侵权行为,如果是有公司策划运营,可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在自媒体、直播中还有其他严重侮辱被害人、贬低被害人人格的行为,被害人可以“侮辱罪”提起刑事诉讼。
“针对强奸罪,刑罚是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但是如果再犯侮辱罪,侮辱罪的刑罚是可以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那么刑满释放后在附加刑期限内,犯罪人是没有言论自由的。”
互联网审核业内人士:
利用犯罪事实等进行炒作、消费的行为,都属于平台严厉禁止,比如穿囚服直播、讲解监狱内容信息、讲述犯罪过程等行为,都在平台的规则覆盖之内。
专家:直播从业者需重视价值观导向
朱巍对记者表示,“但现在有几十个职业确实是不允许有犯罪记录的人从事,这也是法律的规定。直播相关从业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重视价值观导向。在导向问题上,如果把刑满释放作为一个流量口吸引大家,这肯定有问题。”
记者检索发现,公务员、法官、检察官、法院书记员、人民银行行员、新闻记者、校车驾驶员等职业,针对所有犯罪终身不得从事。而直销员、导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等职业,则是针对特定犯罪(刑罚)终生不能从事。
一位互联网审核业内人士对记者透露,利用犯罪事实等进行炒作、消费的行为,都属于平台严厉禁止,比如穿囚服直播、讲解监狱内容信息、讲述犯罪过程等行为,都在平台的规则覆盖之内。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王辰元 张炎良
东西问|牟岱:“查海巨龙”何以是中华民族万年文化史的精神标识?******
中新社沈阳12月21日电 题:“查海巨龙”何以是中华民族万年文化史的精神标识?
——专访辽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牟岱
作者 孟令卓
20世纪80年代,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查海村出土的石堆“查海龙”等文物轰动国内外考古学界,奠定了北方辽河流域溯源中华五千年文明的基石。中华民族龙图腾的精神标识与“查海文化”有何历史渊源?尘封近半个世纪的“查海遗址”为何亟待启动?辽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牟岱近日接受中新社“东西问”独家专访,对此进行解读。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怎样理解“查海遗址”类型文化为佐证中华民族万年文化史提供可能?
牟岱:1986年开始发掘的“查海遗址”类型文化是新石器时代早期人类聚落遗址,遗址面积3万多平方米,其中主遗址现存面积12500余平方米。除此,“查海遗址”类型文化还包括“他尺西沟遗址”“程家梁遗址”和“贾家沟遗址”等多处文化遗址,构成了独立的类型文化。考古发现表明,遗址出土的“中华第一龙”“世界第一玉”、石雕神人面像等遗物,展示了特征鲜明的民族文化内涵和文明水准。
贾家沟遗址地表陶片。受访者供图近几年来,国内很多地方发现了距今万年至八千年左右的古人类文化遗址,但大都晚于“查海遗址”而发现,且历史影响和文化影响远不及“查海遗址”,无法替代“查海遗址”目前在全国乃至东北亚地区独一无二的万年文化史地位。到目前为止,“查海遗址”是辽宁省和国内考古发现年代最悠久、规模较大的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并且具有明显的中华民族文化符号标志(龙符号和玉文化)。考古证明,距今约10000-7000年历史的“查海遗址”类型文化为佐证中华民族万年文化史提供了可能。
程家梁遗址处散落碎陶片。受访者供图中新社记者:我们说中华民族是龙的传人,您如何看待“查海遗址”出土的巨龙是中华民族万年文化史的精神标识?
牟岱:龙是中华民族古代文明的象征,它的起源同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形成和古代文明的孕育发展紧密相关。目前,长江流域、黄河流域、辽河流域等地都发现了中华民族史前龙崇拜的遗迹或遗物,已经发掘了一些具有中华民族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标志性象征的各种大型巨龙。这些巨龙主要用于华夏古代先民宗教崇拜和祭祀等,其中包括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查海村的“查海遗址”(大体相当于兴隆洼文化时期距今10000-7000年,但不同于兴隆洼文化)发掘出用石块堆成的“查海龙”,查海石堆龙全长19.7米,龙身宽1.8-2米,头部宽5米;河南省濮阳市西水坡龙虎贝壳摆塑龙(仰韶文化时期距今6500-6000年),贝壳龙长1.78米,高0.67米;湖北省黄梅县白湖乡张城村的“焦墩遗址”(距今6000-5000年)发掘的鹅卵石摆塑“焦墩龙”,鹅卵石摆塑龙全长7米,躯干长4.46米,高2.26米。
其中,辽宁阜新的查海石堆塑龙是中国辽河流域文明中出现的巨龙,可称为辽河第一龙;河南省濮阳的贝壳摆塑龙是黄河流域发掘的巨龙,堪称黄河第一龙;湖北省黄梅县的焦墩鹅卵石摆塑龙是长江流域发掘的巨龙,被誉为长江第一龙。在这些已知的巨龙形象中,尤以辽河流域的“查海遗址”发现的“查海龙”形象年代最早、体型最大,距今约10000到7000年。
所以,“查海龙”是迄今为止中国考古发现年代最早的巨龙形象,被誉为“中华第一龙”。“查海遗址”类型文化地区也是目前中国考古发掘能够佐证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龙文化的最早发源地。因此,“查海遗址”类型文化是目前中国最具有中华民族独特精神标识的历史文化。
“查海遗址”类型文化除发现“查海龙”外,还发现两块陶器上浮雕带有鳞片的龙,这比先前发现红山文化(6000年左右)的玉猪龙还早近2000-3000年,是更原始龙的雏形,堪称“华夏第一龙”。著名考古学家苏秉琦先生认为,“查海龙”证明龙崇拜起源于母系时代,到了父系时代,龙的功能经历了从农业氏族社会的保护神到部落联盟的保护神的转化过程。为此,他为辽宁“查海遗址”文化题词:“玉龙故乡,文明发端”。也表明中华民族以龙为独特民族信仰的历史至少具有约10000到7000年。
阜新查海遗址。受访者供图中新社记者:在辽河流域溯源中华文明中,我们常听到红山文化,“查海遗址”类型文化怎样充分实证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其与“红山文化”的渊源体现在哪里?
牟岱:以往,通常的说法是中华文明五千年,浙江杭州“良渚遗址”印证了中华文明五千年历史;辽宁省朝阳市“牛河梁遗址”(红山文化时期)的发现,将中华文明提前了1000年;而“查海遗址”的发现,则把中华文明的探源在红山文化基础上又提前了2000-3000年。在内容上“查海遗址”文化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特点,尤其是从“查海遗址”中发现最能代表中华文明民族特点的龙(石堆龙和龙纹陶片)、玉器、村落、最早的基础文字(陶器上“之”字纹)、以龙为首的原始宗教等。这些为研究中华民族史前文明和文化起源提供了新的依据。
“查海遗址”类型文化研究是属于中华文明万年至七千年历史的根脉研究。早在1985年,苏秉琦先生就认为,“查海遗址”出土遗物证明“查海遗址”文化应当是红山文化主源之一和前身。
中新社记者:“查海遗址”类型文化亟待发掘和深入研究的意义何在?
牟岱: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这为文化强国建设提出了新任务。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经过几代学者接续努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等重大工程的研究成果,实证了我国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成绩显著,但仍然任重而道远,必须继续推进、不断深化。
“查海遗址”类型文化是距今约有10000-7000年历史、亟需不断深化研究的中华文明源头文化之一。发掘研究开发“查海遗址”类型文化,有利于探究生生不息的文明“根脉”;有利于从中国北方地区填补中华文明五千年传承根源研究工作的空白;有助于实证中华万年文化史;更有助于夯实研究文化自信建设工作的基础。启动“查海遗址”类型文化发掘研究工作,并将其纳入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一部分,这对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意义重大,对守护精神家园、讲好中国故事等都有深远影响。
- 辽宁省博物馆,阜新查海遗址出土的新石器时代古代文物石锄。视觉中国 供图
中新社记者:您对重启“查海遗址”类型文化研究有哪些建议?
牟岱:其一,建议国家有关部门重启“查海遗址”类型文化的发掘工作,可以结合辽宁地区的中华文明资源实际,设立“查海遗址”类型文化考古专项。
其二,建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精神家园基地。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增强文化自信”“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查海遗址”类型文化有利于增强全球华夏子孙的民族自豪感。以“查海遗址”这样具有“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标志性象征”的类似遗址文化为基础,建立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精神家园基地和博物馆,打造全球华人寄托民族信仰、民族情怀的考古文化名胜,供全世界华人归乡省祖,形成全球化的民族精神信仰共识和民族凝聚力。
其三,加强对“查海遗址”类型文化的宣传,增强文化自信的文明历史要素。
建议对“查海遗址”类型文化中的“中华第一龙”“中华第一村”“世界第一玉”等能够充分说明中华文明万年文化起源的实物证据进行大力宣传,讲清楚类似“查海遗址”类型文化的中华文明灿烂成就,及对人类文明的重大贡献。
其四,加大对现存“查海遗址”类型文化群的保护和投入。
从保护中华文明和民族文化安全的高度,重视现已发现和发掘的“查海遗址”类型文化群各个遗址的保护,打破文物保护级别的限制;从展示和宣传民族悠久历史文明和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投入更多维护成本和资源,保存好现有遗址。此外,制定包括前红山和红山文化在内的考古发掘和保护计划,将其置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的总体指导下,进行科学发掘和研究。(完)
受访者简介:
牟岱,辽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二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家“万人计划”首批入选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全国“四个一批”人才,全国首批文化名家。
博士毕业于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RMIT),出版学术专著4部,合作出版学术专著11部。主要研究领域:哲学和文化、东北亚国际政治、智库研究等。研究成果被国家批示采用50余项,被省部级批示7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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