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货销售进入爆发期:南北方差异大,年轻人减负式返乡******
随着春运开启,返乡过年人群增多,年货销量开始逐步上升。美团统计显示,预计“小年”(1月14日)前后,将迎来2023年年货购买小高峰。
京东数据显示,近期京东上“年货”作为热搜同比飙升226%,其中“糖果”搜索量增长180%,“烟花”的搜索量更是上涨248倍。
南北方购买差异大
美团优选数据显示,最近两周,“腊肉挂钩”销量环比上月增长150%,饺子销量环比增长60%。
从地域看,腊肉挂钩、腊肠制作器成地道南方“年味风向标”。美团优选数据显示,重庆、成都、梅州、绵阳、宜宾、达州、泸州、广安、南充、资阳消费者更爱下单腊肉挂钩;湖北、安徽等地消费者更爱下单腊肠制作器。
北方消费者更偏爱饺子。美团优选数据显示,近期饺子馅挤水袋、饺子帘、硅胶揉面垫、擀面杖等包饺子用具热销。其中,天津、铁岭、哈尔滨、唐山、沈阳、济南、承德、大连、沧州、廊坊消费者更爱下单饺子帘,而爱下单擀面杖的消费者多集中在东北三省。此外,东北因室内供暖后足够热,雪糕成为招待亲友、降温解馋的热选年货。东北三省雪糕下单高峰从春节前三周就已开启。
此外,春节传统习俗的传承成为了消费者心中的主流。京东的调查数据显示,82.2%的用户表示会购买年夜饭、传统美食、土特产等,同时59.9%的用户表示愿意购买春联、年画、剪纸、装饰等提升过年气氛的产品。
此外,今年春节,健康消费受到更多关注。京东数据显示,北京用户寄出医疗保健品的金额同比增长6.2倍,广州和上海增长则达到6倍。此外,调查显示有12.4%的消费者表示会把大城市兴起的趋势新品带回家,如智能化、绿色环保等更加细分,更加优质的商品,这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出消费者渴望给亲人带去改变和更好的生活的消费倾向,以及今年人们主要关注家人健康、为家里添置大件尤其是智能化普及的趋势。
《2023年快手电商年货消费洞察报告》显示,“精致养生”成过年新趋势。快手年货节期间,土蜂蜜、海参等滋补养生品,受欢迎程度大幅上升;心率血氧脉搏健康电子仪等医疗器械产品,从“医疗”特供变成过年送礼必备爆品。
年轻人异地下单“减负”返乡
过去不少人返乡过年都会拎上年货,但今年更多消费者选择了异地下单。
京东消费及产业发展研究院发布的《2023年货消费报告》显示,约70%的受访者计划回家过年,另外还有相当部分消费者选择旅游过年,因此年货节期间机票销售同比上增长200%,同时也带动“年货春运”、当地线下旅游文化消费的快速增长或恢复。
在大多数选择返乡过年的同时,年货的异地订单在上涨。京东数据显示,异地订单主要体现为身在1-2线城市或经济发达省份的用户向家乡发出的年货,其中广东、北京、上海、江苏、山东、浙江6省发出异地订单量同比增长34%。在常规年货品类中,北京下单的收货目的地最多是河北、东北和山东,上海则寄往安徽、江苏和四川,广东则主要发往广西、湖南和湖北,总体上各地偏好呈现出明显的南北区域差异。
美团优选数据显示,最近两周,平台上异地订单环比增长10%。广州、深圳、东莞、佛山、北京、上海、成都、杭州、长沙、西安等地消费者,倾向于在大城市给老家远程下单年货。美团在春节前夕增派物流运输及分拣人员,鼓励更多自提点店长在春节期间持续经营,同时加大高性价比的节日礼盒、特色年货、生鲜果蔬等商品供应。
饿了么数据显示,腊月以来,“家宴”外卖的搜索量也较去年同期涨幅超过10倍。八宝饭、佛跳墙、腊味等半成品搜索量环比增长超过30%。同时,搜索“家宴”等年夜饭相关的用户中,00后占比超过六成。
“预制菜”成电商新发力点
预制菜近年来热度快速增加,在年货采购中也受到消费者关注。京东数据显示,预制菜因省时、省力、“发挥稳定”,受年轻人和家庭消费者青睐。数据显示,糖醋里脊、狮子头、年年有余八宝饭等预制菜销量上升较快,并预计在春节前7天进入销量高峰。其中,广东、浙江、上海、江苏等南方地区消费者,对预制菜类年夜饭热情更高。
京东数据显示,数据显示,京东超市的预制菜用户年复合增速超过50%。其中,高线城市用户占比 67%,家庭用户占比 76%,成增长主力。从购买人群来看,女性占比55%、已婚占比74%, 21岁-30岁的年轻化及单身人群增长趋势明显。高线城市已婚家庭女性是预制菜消费主力。
京东超市与中国预制菜产业联盟协会发布的预制菜行业趋势显示,2022年国内预制菜市场规模为4196亿元,同比增长21%。其中,广东、山东、上海成预制菜三强省市。预制菜购买人群以高线级城市中产、家庭用户为主,已婚女性占比最高。预计2026年预制菜市场规模将达10720亿元。
产品方面,“招牌菜”及高性价比的菜肴更受欢迎,“招牌菜”中的佛跳墙、猪肚鸡、牛大骨增长190%,销售额占比最高。
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