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两岸妈祖宫庙“云”祈年:冀交流之路越走越宽******
中新社福建宁德1月23日电 (记者 叶茂)1月23日,农历正月初二,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山天后行宫携手台湾嘉义新港奉天宫、新北板桥慈惠宫,举办癸卯年新春祈年大典活动,两岸妈祖信众“云端”同祝福、共祈年。
活动现场,迎春祈年大典按照“祭天”“纳福”“祭典”传统习俗进行,其中妈祖祭典按照迎神、读祈告文、行三献礼、送神等传统礼仪依序展开,信众统一着装,身披绶带,虔诚祈福。
嘉义新港奉天宫董事长何达煌在连线中说,妈祖是两岸同胞共同敬仰的“海上和平女神”,是维系两岸同胞感情的心灵纽带。“两岸同根同源,因为有妈祖,我们越走越亲。”
作为妈祖信俗的重要传播地,霞浦松山天后行宫是大陆现存历史悠久、规格较高的祭祀海神庙宇,距今已有千年历史。据考证,这是继湄洲妈祖祖庙之后的第一个妈祖行宫,故有“妈祖行宫之尊”的美誉,是福建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宁德市对台交流基地。
近年来,霞浦松山天后行宫开展了30多次两岸妈祖文化交流活动,先后与百余家台湾妈祖宫庙和机构建立常年联系,对台交流活跃。
“妈祖文化在密切两岸民众感情、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有着重要作用。”霞浦县松山天后行宫董事会秘书长陈杰表示,希望通过妈祖文化,两岸民间交往愈发热络,两岸交流之路越走越宽。(完)